万民法

更新时间:2024-11-01 07:53:53

万民法的词语属性

拼音wàn mín fǎ
拼音字母wan min fa
拼音首字母wmf

万民法的百科含义

万民法是“市民法”的对称。又称“各族人民的法”。罗马法中调整非罗马人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。在法的渊源上,主要采取裁判官告示或司法文件、法学家解答、皇帝敕令等形式。其中裁判官或其他高级长官的创制法最为重要,故整体上不具有制定法特征,学理上又称为“裁判官法”或“大官法”。在内容上,更多的涉及财产关系和商业关系。体系较市民法更加完备,程序上较为简便灵活,更适用于维护罗马奴隶制和社会经济关系的要求,具有某种国际法和自然法的性质,现代国际法的语源就直接来自万民法,产生于公元前242年。公元前3世纪后,万民法的原则移用到市民法中去,罗马非公民取得市民权后,与市民法在内容上逐渐接近、融合,查士丁尼民法典颁布后...